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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根據《海港規劃原則》及《海港規劃指引》,就維多利亞港現有和新海旁的規劃、土地用途和發展,經由發展局局長向政府提供意見,以便在保護維港之餘,使市民更容易直達海旁,令海旁更加地盡其利,更有朝氣,同時透過均衡而有效的公眾參與,確保公眾得以享用維港。

委員會的具體任務包括:

  1. 就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提供意見;
  2. 就現有及新海旁和鄰近地區的規劃、設計及發展事宜(包括土地用途、運輸及基建、景觀美化及其他事項) 提供意見;
  3. 就如何提高公眾對海旁規劃及設計的參與程度提供意見;以及
  4. 根據《海港規劃原則》和《海港規劃指引》,探討持續管理海旁的架構,包括政府與私營界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