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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范围

根据《海港规划原则》及《海港规划指引》,就维多利亚港现有和新海旁的规划、土地用途和发展,经由发展局局长向政府提供意见,以便在保护维港之余,使市民更容易直达海旁,令海旁更加地尽其利,更有朝气,同时透过均衡而有效的公众参与,确保公众得以享用维港。

委员会的具体任务包括:

  1. 就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提供意见;
  2. 就现有及新海旁和邻近地区的规划、设计及发展事宜(包括土地用途、运输及基建、景观美化及其他事项) 提供意见;
  3. 就如何提高公众对海旁规划及设计的参与程度提供意见;以及
  4. 根据《海港规划原则》和《海港规划指引》,探讨持续管理海旁的架构,包括政府与私营界别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