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經驗分享(1) –
i. 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梁剛銳先生
  由於政府需要發展中環灣仔繞道,所以灣仔海旁亦要進行優化。「共建維港委員會」的目標在於加強公眾參與,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除了工程研究,更加有優化海濱的研究。
由伍美琴博士提出的整個公眾參與程序分三個階段,即構想階段、建立共識及詳細規劃階段;程序中亦包括兩組顧問,分別是政府的工程顧問和負責安排公眾參與過程的規劃顧問。因為和傳統規劃模式不同,構想階段初期並不順利,例如「公眾參與小錦囊」 亦花了大半年時間去完成。不過,在構想階段中,最值得學習的是公眾參與過程中制訂了可持續發展原則及指標,這些原則和指標成為有用的工具去帶動其後的規劃。在建立共識階段,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小組委員會的工作比較簡單,因為灣仔海旁地方狹小,變數不多,收集了公眾對灣仔海旁的期望和看法,再加上所有的限制後,結果只可做出一個概念規劃圖,所以在建立共識方面相當順利。而在詳細規劃階段,比較有趣的是在昨天的公眾簡報會參加人數比當初報名的五十人多出一倍。其實在構想階段時,五個公開論壇都有不同地區的人參與,反應熱烈,但到了建立共識階段,反應較普通,因為主要都是討論交通運輸問題,相反,昨天的公眾簡報會多了很多新面孔,如其他地區的市民、鐵路公司等。
從這經驗中得到了的啟示是「與民規劃」究竟應集中一個地區抑或廣泛收集意見?以及如何再令公眾參與面更廣闊?至於在時間表方面,整個過程投放的資源和時間相當多,特別是政府同事付出了額外的時間,但是在這方面是否可以用較少時間、較少資源達到同樣的效果?
總括來說,與民規劃一定較傳統公眾諮詢可取,因為可多與公眾接觸,聽取他們的意見。而參與模式, 則要配合不同場合。時間管理方面,可嘗試用較少時間完成檢討,以期解決迫切的交通問題;而資源則應更有效益地投放,以接觸更闊的公眾層面;至於公眾參與的形式,雖已採用了不同的方式,如公開論壇、實體模型工具、實地視察等,但仍可考慮其他方式,以吸引更多市民參與。最後提出一個值得討論的地方,就是究竟小組委員會的任務應著重於過程抑或結果?一組人難以同時管理公眾參與和地方規劃兩個目標,如果可以分開兩組人去分別管理,效果應可更好。